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据颍上县人民检察院音讯,颍上县人民法院对由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永成、杨映芝、王飞、唐勇等10人欺诈案一审揭露宣判。
经审理查明:淮南市毛集区第二医院自2016年6月与颍上县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中心注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后,先后在该院领导朱永成、杨映芝、唐勇等人的安排下,先由该院中医科科室承包人王飞以免费体检的方法将颍上县参合居民带至毛集二院,对参合居民进行简略查看后,留下身份信息。后毛集二院以中医科为主、内科、妇产科等科室医师陈明旭、护理任静、收费室员工詹苹苹、陆芳芳、会计室赵纯纯等人使用参合居民信息经过“挂床”、虚增住院天数及多列住院费用等方法制造虚伪住院病历,后由黄佩敏到颍上县新农合办公室进行虚伪农合报销。2018年8月该院虚伪农合报销665人次,欺诈颍上县新农合资金2188049.3元。
颍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永成、杨映芝、王飞、等人犯欺诈罪。朱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王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九十万元;杨映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七名被告人别离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至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六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