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蓝 - 用途
(1)食用蓝色色素。可用于糕点、清凉饮料、西式酒等,因其色度极强,通常与其他色素配合使用。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仅1~20万左右。[4]
(2)酸性艳蓝 G 用于羊毛、蚕丝、锦纶的染色,色泽鲜艳,湿处理牢度好,日晒牢度差,羊毛织物较少应用。也用于羊毛、蚕丝、锦纶织物的直接印花,以及皮革、纸张着色。
(3)用于羊毛与丝绸的染色
(4)分散染料。[1]
亮蓝 - 鉴别方法
(1)取本品0.1g溶于100mL水中,呈蓝色澄清溶液。
(2)本品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动物纤维着色。
(3)100mL含有0.001g本品的0.02mol/L乙酸铵溶液的最大吸收波长为630±2nm。
(4)取本品水溶液,做纸上层析,其主色点的Rf值应与标准品相同。
纸上层析条件:
展开剂 正丁醇;无水乙醇;氨水(1%)=6:2:3
温 度 20~25℃
试液浓度 0.g/100mL
试液用量 2μL
展开剂前沿上升限度 160mm
亮蓝 - 毒理学依据
1.LD50 大鼠口服大于2g/kg体重。
2.ADI 0~12.5mg/kg体重(FAO/WHO,1994)
亮蓝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亮蓝 糕点着色剂 0.025 亮蓝 酱腌菜 着色剂 0.025
亮蓝 - 使用限量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
用于果汁(味)饮料类、碳酸饮料、配制酒、糖果、糕点上彩装、染色樱桃罐头(系装饰用,不宜食用)、冰淇淋、冰棍、雪糕、果冻、油炸豆腐、膨化食品、风味酸奶、青梅、虾(味)片,最大使用量0.05g/kg;
用于红绿丝0.01g/kg;
用于固体饮料,0.20g/kg;
用于绿芥末膏,0.01g/kg;
用于可可玉米片(即食早餐谷类食品)0.015g/kg。
[备注]:
同一色泽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时,其用量不得超过单一色素允许量,固体饮料及高糖果汁或果味饮料色素加入量按该产品的稀释倍数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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